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东政办发〔2025〕1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决定给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单位发放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等,现对发放人员、单位进行公示,企业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其他补贴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9-86622745。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6年3月20日
一审:杜黛
二审:陈福东
三审:李雅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