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25 14:18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25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1次。二是加强法治培训。通过“周一夜学”、“财讲堂”等载体,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开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公务员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转化学习成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财政国资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健全财政制度体系,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凡涉及财政重大资金安排、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均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完善集体审议机制,压实法规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制订责任,建立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更新机制,推动规范性文件“集约管理、动态更新”。今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2025年共审查机关合同26份,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份,审查行政复议答复书4份。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一是合法合规处理行政执法案件。今年以来,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31个,其中处理决定为驳回投诉8个,投诉部分成立5个,供应商撤回投诉6个,不予受理12个。处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4个,维持原判1个,正在处理中3个,目前已提供行政复议资料。开展行政处罚1个。进一步维护了我市优良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检查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2025年累计检查6家单位,投入检查力量30人,其中聘请专业人员数量10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被查单位做好签证、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通过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有效地提高地方会计管理规范性和业务水平。三是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严格依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全流程线上审批,2025年依法新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10家;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处理无执业资格违规代理投诉1起,要求违规人员退还代理记账费用被注销营业执照,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行业秩序。

(四)提升执法质效,促进权力规范透明

一是推进执法模式创新。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广“行政行为码”亮码检查,依托掌上执法平台实现执法流程全程数字化。2025年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开展执法检查18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5户次,联合监管率达100%,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二是加强执法监督问责。开展年度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全面自查,涉及办理行政许可8件,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8件行政许可均符合法定程序,评查案卷的合格率100%。三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做好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相关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0件,办理满意率达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365体育网投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年答复依申请公开申请7件。

(五)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理财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市预算编制会议、入企帮扶、会计从业人员培训等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规宣传至机关单位、企业,不断提高财政法规知晓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来源稳定,有效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宪法宣传。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财政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新录用财政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融合不够深入

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在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对新兴领域财政法律风险的预判和防范能力不足。

(二)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财政干部队伍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偏低,部分执法人员对最新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掌握不够精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年轻执法人员培养力度不足,队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重点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审议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和重大法治事项,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落到实处。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局党组会上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局党组会议学法9次。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财政政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坚持先合法性审查、后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问效,推动法治建设落地

针对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指出的法治建设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监督管理,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引导财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依法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建立常态化法治培训机制。加大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经纪律的学习。同时,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干部学习计划,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干部纪法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财政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针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分类分众普法,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