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窗口2026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金华济慈22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辐〔2026〕3号 | 2026年2月?6?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东阳马宅至江北段公路(上新屋至周官段)-110千伏桐贸1345线42#-44#、110千伏东福1601线19#-21#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辐〔2026〕4号 | 2026年2月6??日 | 见附件 |
3 | 关于《金华东阳亭塘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辐〔2026〕5号 | 2026年2月6??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640667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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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关于《金华济慈22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pdf4号-关于《东阳马宅至江北段公路(上新屋至周官段)-110千伏桐贸1345线42#-44#、110千伏东福1601线19#-21#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pdf5号-关于《金华东阳亭塘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