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19 15:01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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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局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理论著作。积极分解落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在法治轨道上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接受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做好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相关工作。加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2024年共审查机关合同26份,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份。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完善集体审议机制,压实法规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更新机制,加强文件有效期管理。今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份,开展两年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文件46份,其中保留37份,废止9份。
(三)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责。一是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高质量做好预决算工作。编制2023年决算报告及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实施2024年预算,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规范做好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开展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通过严控一般性支出、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推动落实过常态化“紧日子”。二是坚持依法依规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分析,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三是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行动。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财经秩序领域突出问题,相继制定《关于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文件,推进财会监督与巡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的贯通协同。
(四)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效。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定财政部门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妥善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推广“行政行为码”亮码检查,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监督权。2024年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开展执法检查40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9户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24户次,联合监管率达75%,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确保行政处罚结果100%按时公开。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强化干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三是开展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地评查,7件行政许可及2件行政处罚均符合法定程序。
(五)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调整优化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职责与流程,由政策起草科室初审,法规科复审,2024年共审查文件19份。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开展本单位采购工作,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意见7份。三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对3家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模式,政采云平台交易维权,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实施政府采购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六)防范化解财政法律风险。一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职责,完善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追责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对工作,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份,均涉及政府采购事项,已按法定程序予以答复。三是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复议诉讼能力,靠前防范风险。
(七)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财政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新录用干部宪法宣誓。二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预算、会计、资产、政府采购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最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三是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利用周一夜学,主题党日、全员培训、公务员网络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员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需提升。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年轻干部较少,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年轻法律专业人才发掘、培养力度还需加大。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需加强。虽已通过周一夜学、集中学习、全市培训、电子屏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但覆盖面不够广,对财政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社会面宣传有待加强,宣传成效不够显著。学习缺乏深度,平时安排共性学习教育较多,未对有需要的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
(二)围绕重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以及落实“8+4”政策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职能,展现财政担当,依法制定政策文件、开展财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
(三)提升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培养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对财政政策及政府采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聚焦财经纪律开展财会监督工作。重点围绕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财会监督,提升党政机关财会监督意识。
(五)结合财政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推动普法宣传与财政业务有机融合,持续推进普法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切实提高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大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
东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