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4 09:51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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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金华市财政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东阳市财政局以不断创新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注重学习求实效。局党组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思想,把宪法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两法一条例”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二是从严从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三是主动带头守法用法,提升全局法治观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规范行政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化管理,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严格规范机关合同管理。健全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财政合同订立,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依法履约。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和审查协作机制,规范合同档案管理。2021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8份。

(三)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努力实现各类办事“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根据“行政职能法定化、行政管理标准化、行政程序规范化、行政责任法定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二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考核指标,不断提升事项办理便捷度和满意度。截至2021年底,全局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0%、掌办率达到50%。

(四)强化制度保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领导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采取集体审议决定。做好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应用,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2021年完成2个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系统备案。二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有效防止制定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

(五)压实执法责任,提升文明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行政处罚结果100%按时公开。完善执法文书管理,严格执法记录和档案管理,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强化干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制度。对照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处罚裁量统一规范。全面梳理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1年掌上执法累计检查31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2户次,即时检查17户次,专项检查2户次。掌上执法检查应用率达到100%,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60%以上,联合市场监管局完成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四是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教科书式执法”推进工作。以“合法规范、简明扼要、便于操作、符合实战”为原则,制定东阳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指引,整理财政检查文书参考样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六)深化执法监督,保障权力依法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确保办理率、反馈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2021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4件,其中主办件10件。二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防范财政履职风险。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立足各科室职责,梳理工作职能、岗位设置、业务风险等内容,重点针对防控法律风险、财税政策制定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和专项资金管理风险,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八)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强化财政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持证人员信息、岗位变动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国统一换证要求,按期完成49名干部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件申领考试,不断提升持证率。截至目前,全局共有51名干部取得执法资格,覆盖所有执法岗位。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案件、财政信息公开、机关合同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

(九)创新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开展“你颂我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原文诵读接力”活动。参加省财政厅“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财政法治论坛”,并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主题发言。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2021年度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利用“东阳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两法一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及防诈骗宣传等普法活动。针对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部门绩效评价管理等重点财政管理领域内容,有针对性开展专题政策宣讲、培训辅导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累计向12个乡镇发放财政惠农政策宣传资料200余份。三是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谋划,制定下发《东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四是组织法制教育培训。制定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全员培训重要内容。邀请浙江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熊秉元教授开展《公共政策与法学思维》讲座。积极组织干部参加2021年度东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保证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效果不够明显。对内主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的次数有限;对外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各类培训进行宣传,宣传范围有局限性。

(二)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尚未配备专职从事法制审核人员,缺少公职律师等拥有专业素养的法治人才,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自觉,推进干部队伍在财政法治实践中强素质提能力。

(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财政法治数字化转型,确保高质量完成数字财政综合应用门户、“浙里报账”等试点单位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三)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

(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五)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财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提升普法效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各类优势资源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充实活动内容。

东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