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4 14:25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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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阳市财政局以中共东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法治东阳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度法治东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科学管理,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建设

1.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依照《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职责清单〉的通知》(金委办发〔2018〕26号)要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工作相关制度,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2.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报告制度、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

3.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针对防控法律风险、财税政策制定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和专项资金管理风险等内容,研究拟定9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同时立足局内各科室职责,梳理工作职能、岗位设置、业务风险等内容,修订17个个性化操作规程,科学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全程监督理念。

4.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国办要求,整合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做好信息更新。2020年在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九大类共353条政务信息。

5.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聘请东阳市良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等职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

6.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做好合同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订立合同,加强对重大合同的报备案和档案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7.切实发挥财政保障职能。立足财政职责,全力保障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做好镇乡街道“老娘舅”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经费保障,推动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政策落实见效。

(二)丰富内容,拓宽渠道,多策并用加强普法宣传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制定2020年度普法责任个性清单,统筹谋划全年普法工作,实现精准普法。

2.多形式组织普法活动。利用“东阳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为载体,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普法工作,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开展“以案释法”以及防诈骗宣传等普法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意义;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与生活同行“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培训;多形式开展“12·4”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乡镇财政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活动50余场,受众达1500余人次。

3.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全面梳理“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收集整理2016-2020年“七五”普法各类工作资料,完善工作台账,顺利完成市普法办总结验收。

4.强化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等活动。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内容,进一步提升中心组学习成员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水平以及依法执政能力。2020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年度东阳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保证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注重规范,完善机制,多管齐下推行依法行政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做好发文源头信息化管控,在公文系统中嵌入合法性审核环节。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领导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采取集体审议决定,落实两年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应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2020年共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份。

2.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自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列入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要范围。

3.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不断优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多部门联办“一件事”以及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办理。积极落实“无证明城市”改革。目前我局90%以上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财政一网通平台进行了整合,通过公开发布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条件。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签名、电子签章、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努力实现事项办理“一次都不用跑”。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制定印发《东阳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对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格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予以明确。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件申领,不断提高全局执法证件持有率。

5.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年度部门重点监管计划,结合日常巡查检查计划,对全年监管任务进行统筹部署。全面运用掌上执法系统,实现2020年监管事项及“双随机”事项100%覆盖,全年共完成检查户数19户。积极做好省统一办案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按要求做好执法人员签名等信息采集补录,按期完成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工作。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以法治力量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果不明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无证明城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措施力度不够,改革缺乏深度和广度,亮点工作突出不够明显。深化以法治为引领,推进“放管服”改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普法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以案释法的典型性不足,普法形式和普法对象较为单一,普法影响力和渗透力有待提升,对立足财政特色的普法品牌创建开拓性不足。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力促法治财政建设质量全面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和安排:

(一)健全组织机制保障,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财政业务需要,对照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思维和理念贯彻财政工作始终。

(二)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促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和多元化发展。总结“七五”普法的成果和不足,结合财政业务实际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向社会各类群体深入普及财税法律法规、减税降费政策等,探索立足财政特色的普法新形式和新方法。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互联网+监管”及省统一办案系统应用,统筹谋划全年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确保财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四)深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强化“放管服”改革。以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数据共享、加强部门协同为切入点,构建财政整体智治新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